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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下学院、部门建设与发展需要的干部队伍,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习目的
通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坚定政治信仰,统一思想,提升党性修养和思想政治觉悟、政策理论水平、职业道德素养;围绕部门与学院工作需要,及时掌握能适应工作的新理念、新思维、新技术,提升履职能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条 学习内容
(一)思想政治理论学习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章程、党的法律法规。
2.加强党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学习、宣讲、贯彻、落实。
3.学习党风廉政知识,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4.学习职业道德有关知识、典型人事,提升职业道德素养。
(二)业务学习
1.加强新兴科学知识及办公室工作新理念、新思维、新技术的学习、交流。
2.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重要文件,学院和部门有关制度等。
第四条 学习时间
每周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原则上安排在星期五下午,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学习时间,临时通知。
第五条 组织形式
(一)部门政治业务学习由行政科牵头负责组织,按学期制订学习计划。
(二)单周为部门集中学习,由行政科负责组织。根据学习内容和要求,参加人员可以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体党员、部门全体人员。
(三)双周为科室业务学习,由科室组织,参加人员一般为本科室全体人员,内容含学习计划内容、部门要求学习内容、本科室认为应该组织学习的法律法规、制度、文件、业务知识,提交分管副主任审定。
第六条 学习要求
(一)严格学习纪律,保证学习时间。部门集中学习和科室业务学习都要建立考勤制度,每名干部职工都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除公务及出差在外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请假,过后要及时补课,保证学习进度同步。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保证学习效果,认真及时做好学习笔记。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本部门和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不断提高理论、思想和政策水平,保证学习质量。
(三)考勤、学习笔记纳入科室、个人目标管理考核。
第七条 本制度由行政科负责解释,经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后,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