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转专业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根据《PG电子(中国)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六盘水师院发〔2017〕58号)、《PG电子(中国)关于印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六盘水师院发〔2019〕48号)、《关于制定2024年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学生转专业工作应遵循学校教学资源允许、学生自愿、双向选择、公平考核、择优确定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书记为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副组长,成员由学生科科长、教学科研科科长、系主任组成,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的实施方案(包括转出、转入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接受学生咨询、报名,以及提出拟转出、转入学生名单等。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科,教学科研管理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转专业的日常工作。
三、转专业的条件及要求
(一)条件
1.符合《PG电子(中国)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六盘水师院发〔2019〕48号)规定的条件。
2.转入转出人数≤该年级该专业人数20%。
3.如果申请转出的人数超过该专业现有总人数的20%,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考核方式:面试
(二)考核内容(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1.基础测试100分
(1)仪表(20分)
衣着得体大方、举止稳重朴实、精神面貌良好。
(2)朗读短文并回答问题(80分)
朗读篇目现场随机抽取。
2.专业测试100分
(1)自我介绍
内容包括姓名、学院及专业、学习成绩及获得的奖项;转入本专业的理由及对本专业了解情况。
(2)才艺展示(任选一项)
演唱一首歌曲或使用乐器弹唱;舞蹈表演;现场作画;或其他特长展示。
(三)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
(四)成绩及构成:总分100分
综合成绩=基础测试×40%+专业测试×60%
(五)要求
1.单项成绩(基础测试、专业测试)不低于60分;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转专业的程序及要求
(一)转出
1.提交申请
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流程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名后,交辅导员。
2.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3.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
4.公示,并按相关要求办理。
(二)转入
1.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
(1)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流程提出申请并经转出学院同意后,由转出学院汇总后统一交教育科学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科。
(2)教学科研科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汇总数据和相关材料。
2.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按学校转专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3.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4.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
5.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学校教务处。
联系电话:0858—8601049
教育科学学院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