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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中国)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贵州省教育规划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景宁发布时间:2023-05-29

各学院、各部门:

2023年上半年贵州省教育规划年度课题结题工作已启动,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课题结题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 结题审核对象

(一)2019年以来立项且已经根据《管理办法》完成结题鉴定的年度课题。

(二)2022年下半年首次结题审核未通过的年度课题。

二、结题审核内容

结题审核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结题:

1.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

2.没有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的;

3.研究成分严重不足的;

4.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的;

5.未完成预期研究成果的;

6.研究报告查重率30%以上的;

7.不按结题程序和要求结题的。

三、材料报送内容要求

(一)首次申请结题审核的课题,结题审核材料按照《鉴订材料装订格式》和《结题鉴定申请·审批书》要求装订和准备,并报送1套完整材料。请对纸质材料进行精简,标注标签或编排页码,总厚度不超过一个标准档案袋,纸质材料不退还。

(二)2022年下半年首次结题审核未通过的课题,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材料:

1.属于结题程序不规范的,提交结题审核不通过的意见打印稿,按照意见完善相关程序和补充关键材料,其它材料无须重复提交,只进行结题程序规范性审核。

2.属于研究质量不高的,报送一整套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并再次通过结题鉴定的结题审核材料,进行结题程序规范性审核和课题研究质量审核。

四、报送结题审核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电子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6月19日前把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1228509687@qq.com)。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6月19日17点前。

联系人:潘思宇  胡珠楠   联系电话:0858-8601473

 

附件:2023年省规划课题结题审核通知和附件.zip


教务处

2023年5月29日


(供稿/潘思宇  编辑校对/匡其羽  审核/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