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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中国)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张景宁发布时间:2023-03-30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成果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研究方法科学,体现教育科学研究的新水平,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或者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具体条件是:

1.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及价值评价标准,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学术上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要求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

3.学风端正,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4.坚持实践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以解决问题为指引,以实现目标为方向,以实际成效为标准。

二、评奖范围

1.申报成果类型为研究报告、著作、论文(著作、论文必须公开出版或发表)。

2.参评成果限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3.已经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开发建设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等其他教材资源、学习资源和工具书,开发设计的教具、学具,出版的论文集、音像制品等,不属于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审范围。

三、申报要求

1.每项申报成果参与人不超过9人,单位成果只填写参与单位名称,总数不超过3个。

2.本届成果评选奖励采取限额申报,我校择优推荐7项成果上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3.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4.申报成果查重不能超过30%。

四、提交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请自留副本,材料不返还:

1.《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纸质版一式两份。

2.成果原件1份;支撑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替代,原则上不超过3份。若支撑材料确实丰富的,可用A4纸装订成册,但厚度不得超过1厘米。

3.研究报告、著作须提交查重报告1份,论文无须提交。

4.申报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23年4月27日前报送至勤勉楼306,《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及申报汇总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28509687@qq.com。

6.联系人:胡珠楠 潘思宇    联系电话:8601473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2.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3.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4.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相关附件.zip

 

2023年3月29日

(供稿/潘思宇  编辑校对/匡其羽  审核/王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