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成果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研究方法科学,体现教育科学研究的新水平,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或者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具体条件是:
1.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及价值评价标准,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学术上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要求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
3.学风端正,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4.坚持实践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以解决问题为指引,以实现目标为方向,以实际成效为标准。
二、评奖范围
1.申报成果类型为研究报告、著作、论文(著作、论文必须公开出版或发表)。
2.参评成果限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3.已经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开发建设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等其他教材资源、学习资源和工具书,开发设计的教具、学具,出版的论文集、音像制品等,不属于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审范围。
三、申报要求
1.每项申报成果参与人不超过9人,单位成果只填写参与单位名称,总数不超过3个。
2.本届成果评选奖励采取限额申报,我校择优推荐7项成果上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3.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4.申报成果查重不能超过30%。
四、提交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请自留副本,材料不返还:
1.《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纸质版一式两份。
2.成果原件1份;支撑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替代,原则上不超过3份。若支撑材料确实丰富的,可用A4纸装订成册,但厚度不得超过1厘米。
3.研究报告、著作须提交查重报告1份,论文无须提交。
4.申报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23年4月27日前报送至勤勉楼306,《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及申报汇总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28509687@qq.com。
6.联系人:胡珠楠 潘思宇 联系电话:8601473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2.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3.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4.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2023年3月29日
(供稿/潘思宇 编辑校对/匡其羽 审核/王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