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2022年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方案》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申报对象
学校开展基础教育领域课程教学改革研究的教师,均可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
(二)成果范围
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育人方式改革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中小学教材建设成果不列入本届奖励范围。已获得过贵州省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新的重大突破不作为本届奖励范围。
(三)成果要求
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发展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彰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育人导向,突出战略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成果必须于2020年12月以前完成,经过2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时间
2022年3月7日—4月8日。
(一)3月7--10日教务处面向各学院、各部门征集选题。
(二)3月11--20日召开成果申报座谈会。
(三)3月21日-4月8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奖项设置及评审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审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二)申报名额
学校推荐申报省教育厅名额为5项,各学院、各部门申报总数超过5项,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择优推荐(由一线教师和中小学校(幼儿园)主持完成的成果优先考虑)。
四、申报要求
(一)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电子与纸质)清单
1.《2022年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份;
2.《2022年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3份;
3.成果报告3份(内附由各报送单位统一用中国知网进行的成果报告的查重报告各1份);
4.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印证材料汇编1份。
申报者需将所有材料装于1个纸质档案袋中,并将《申请书》的封面打印1张粘贴于档案袋封面。提交档案袋材料和电子版文稿。其中,申报者电子版材料文件夹(不是文件)须以其姓名命名。
(二)提交时间
各学院、各部门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学校教务处教改科(勤勉楼311),材料统一报送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文稿统一打包发至联系人邮箱,命名:学院+基础教育成果奖申报。
联系人:刘龙飞
联系电话:0858-8601473
联系邮箱:939328981@qq.com
附件:
附件1:2022年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方案.docx
附件3:2022年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2022年3月4日
(供稿/刘龙飞 编辑校对/刘龙飞 审核/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