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工作职责
1、主持全处的工作,负责全处的政治思想工作、行政事务及业务技术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
2、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研究制定学院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组织实施学院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
4、按规定权限审核学院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组织学院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学院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5、督促学院有关单位和部门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6、建立和完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学院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7、负责学院国有资产验收入库、维护管理、账卡管理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等日常工作;
8、负责和参与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研究平台建设的评估和咨询工作;
9、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务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
PG电子(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全处的工作,负责分管科室的政治思想工作、行政事务及业务技术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
2、协助处长制定PG电子(中国)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组织实施学院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按规定权限审核学院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组织学院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学院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5、督促学院有关单位和部门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6、协助处长建立和完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学院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7、参与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研究平台建设的评估和咨询工作;
8、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务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